近日,多家自媒体发布文章,恶意攻击“华樽杯”酒类品牌价值评测活动,并将中国酒类流通协会不再参与主办歪曲为“撤梯子”“遮羞布扒干净”,甚至用“卢沟桥事变纪念日”“一纸公告炸翻酒业圈”等耸人听闻的字眼制造对立。这种叙事完全偏离事实,不仅是对协会与华樽杯长期友好合作的曲解,更是对公众认知的刻意误导。
一、“撤梯退场”之说纯属造谣。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发布相关公告,“自2026年度起,不再参与华樽杯酒类品牌价值测算任何相关工作”。公告措辞平和、清晰明确。这是落实国家“放管服”改革的要求,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作出的正常调整,并非所谓“过墙撤梯”。部分文章刻意绑定特殊历史纪念日放大冲突,将正常调整歪曲为双方势同水火,刻意煽动负面情绪,纯属臆造。
梳理华樽杯完整发展脉络可见,合作主体调整本就是常态:2009年,中国酒类流通协会与中华品牌战略研究院共同发起主办《中国酒类品牌价值200强》评测;到2021年第十三届华樽杯由协会独家主办;再到如今改为组委会独立运营。每一次变更都是基于政策环境与行业发展需求的友好协商结果,绝非某些媒体渲染的“过墙撤梯”。华樽杯并未退场,其原有的工作团队、测算体系、数据采集与评议流程均保持不变,十七年积累的行业数据库与测算体系依然在稳健运行。
二、长期指责协会的某些自媒体逻辑混乱且双标。 以“醒酒日志”发布的《国台压剑南春,丰谷超舍得?某协的酒类品牌价值排名离了个大谱!》为例,其论证过程堪称“用片面数据指责他人,用双重标准评判行业”。作者指责协会离谱在于前200名品牌价值总和近9万亿元,接近去年全国GDP的十分之一,因而“完全不合理”。然而,被他在同一篇文章中奉为最权威的《2025中国企业品牌价值TOP100榜单》,总价值高达19.35万亿元,仅100家企业就达到全国GDP的二成,按照他的逻辑,是否更加荒谬?
更讽刺的是,作者把该榜单中茅台4687.18亿的品牌价值当作“标准答案”,指责华樽杯测算的6252.87亿茅台品牌价值注水,却对《胡润品牌榜》中茅台品牌价值早在2021年就突破万亿(达10100亿元)的公开事实视而不见——按照他的逻辑,茅台品牌价值超万亿岂不是要惊呼“天塌了”?这种只许自己引用的榜单数值膨胀,不许华樽杯采用不同模型得出结果的双标做法,毫无专业客观性可言。某些自媒体还指责《贵州日报》将不同指标下的“第三”混为一谈,实际上,不同评测体系下出现不同排名,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。
三、不同排名源于评测体系不同,胡乱指责意义不大。 品牌价值评估本就存在多种模型与方法,各榜单的参数选取、权重分配、数据来源均有差异,结果自然不同。同样以茅台为例:Brand Finance发布的《2025年全球品牌价值500强》中茅台排名第24,品牌价值约584亿美元;胡润品牌榜2021年已给出茅台万亿人民币的估值;而华樽杯则有其独立的测算模型。这些悬殊差异并非“造假”,而是方法论不同所致。如果仅仅按销售收入排名,大家直接看上市公司年报即可,何必还需要品牌价值评估?品牌价值测度的意义恰恰在于综合考量市场占有率、消费者忠诚度、全球影响力、行业引领能力等多维因素,而非单一财务指标的简单堆砌。
四、部分文章借攻击华樽杯推出自己的“全新维度的价值坐标”。 密集攻击华樽杯的背后,隐约可见商业利益的影子。某“东方文明传播工程”在高调贬损华樽杯的同时,正顺势推出自家的“中华名酒颁奖盛典”或“天机排行榜”。其在《华樽杯退场之后:中国白酒的价值坐标,该由谁来书写?》一文中,先对华樽杯极尽批判之能事,随即笔锋一转,隆重推介自家平台。这种“打倒现权威,树立新榜样”的公关套路、“踩着别人上位”的营销策略,真能赢得行业尊重吗?
五、华樽杯作为“酒业奥运会”的本质依然不变。 市场需要品牌价值测算与排名,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。从1970年起,《金融世界》杂志开始发布“全球品牌价值100强”名单。到今天,电影有奥斯卡奖、金鸡百花奖,还有即时的猫眼评分、豆瓣评分——这些都是市场的呼唤,让行业和消费者能够穿透信息壁垒,减少选择难度,把业内认知转化为大众认知。这也是华樽杯的本质。十七年来,华樽杯始终秉持“服务行业、赋能企业”的初心,其测算结果为企业品牌建设、经销商选品、消费者认知提供了重要参考,被誉为“酒业奥运会”。华樽杯的核心价值不在于“谁主办”,而在于持续积累了海量行业数据,形成了相对稳定的评价框架,得到了比较持续且广泛的行业认同。组委会接手是正常过渡,工作团队不变、测算体系不变、工作流程不变——华樽杯作为“酒业奥运会”的本质,从未改变。